以案說險:車輛統籌非保險,車主購買需明辨
重慶分公司供稿
發布時間:2024-03-19信息來源:英大財險
案例
2024年1月,某保險公司查勘員接到一起雙車事故,A車在保險公司投保,B車在一家車輛統籌公司辦理相關統籌合同,B車全責。出險后A車保險公司定損員很快到達現場進行了查勘等流程,B車統籌公司無人到現場,僅電話指導處理,定損時也不去4S店,也不履行相關的賠付。最終A車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才得到了賠付,B車一直未得到賠付。
部分開辦車輛統籌業務的經營者在銷售產品時,其業務辦理流程、出具的車輛統籌單與機動車商業保險單高度相似,但未明確告知車主車輛統籌的性質,甚至模糊車輛統籌與商業車險的區別,讓車主誤以為其所購買的就是機動車商業車險,一旦車主出險將可能面臨不能及時、甚至無法獲得賠償的風險。
為保障車主合法權益,英大財險提示廣大車主:
一、“車輛統籌公司”不是保險公司,缺乏專業監管;
二、“車輛統籌單”不是保險合同,不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保護;
三、“車輛統籌業務”不是保險業務,而是屬于民間的一種互助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