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(修訂版)第八章 附 則
發布時間:2013-08-20信息來源:信息部
第一百五十三條 海上保險適用海商法的有關規定;海商法未作規定的,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。
第一百五十四條 中外合資保險公司、外資獨資保險公司、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適用本法規定;法律、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,適用其規定。
第一百五十五條 國家支持發展為農業生產服務的保險事業,農業保險由法律、行政法規另行規定。
第一百五十六條 本法規定的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性質的保險組織,由法律、行政法規另行規定。
第一百五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按照國務院規定經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繼續保留,其中不完全具備本法規定的條件的,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本法規定的條件。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。
第一百五十八條 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